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规定,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实际,经研究,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 放假时间:4月4日至4月6日(周六至周一)共计3天。
二、 学生放假时间:4月3日(周五)下午下课后离校,4月6日(周一)下午返校,晚上召开班会,清点人数。
各部门、单位可结合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值班,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。学生处、各系统计好留校人数并报总务处,总务处安排好留校生的食宿。学院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做好值班记录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学院办公室
2015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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